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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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5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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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按照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,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,决定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“回头看”工作,主动梳理排查撤稿论文情况,核实论文撤稿原因,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全面开展自查

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,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、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,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。同时要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,以查促教、以查促改、以查促管,切实增强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,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。

二、及时整改处理

单位应结合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,2023 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“回头看”,总结工作经验,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,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。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,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,要及时上报科技处,由新宝gg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从重处理。

、建立长效机制

教育部已将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持续监测、定期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进行转办。各单位配合新宝gg建立健全撤稿论文常态化查处机制,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在转办线索基础上,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,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,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。同时,要进一步深化科技评价改革,坚决破除“五唯”倾向,在职称评聘、学位授予、科研考核等环节中,要以创新能力、质量、实效为导向,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,淡化论文数量和奖项指标。

、总结形成报告

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(附件1),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(附件2),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,请提供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;对于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论文,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及时上报科技处,并配合新宝gg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在完成行政调查、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(格式参考附件3),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(附件4)。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、申诉等权益,调查和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。

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14日前完成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,并将自查报告、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、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核查报告、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及相关附件纸质版(一式一份)报送至科技处(大学生发展中心203-3)。上述材料电子版(盖章后的扫描件)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@163.com。

 

联系人:赵晓倩

 

附件:1.自查报告提纲

      2.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

      3.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

4.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技开发与对外合作处

   20251231

   

  附件1 自查报告提纲.docx

  附件2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.xlsx

  附件3 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.doc

  附件4 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.xlsx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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